近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办案法官秉持司法为民宗旨,深入一线、现场调解,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原告向被告出售一批玉米,被告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起诉至爱民区法院,并申请对涉案玉米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楠第一时间审查保全申请材料,并依法开展财产查封及矛盾化解工作。“保全不是目的,而是实现案结事了的手段。”法官考虑到双方有合作基础,立即抓住时机组织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原告考量长期合作关系,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经过调解,被告同意先偿还部分货款,同时与原告就剩余款项支付事宜达成和解协议。随后,原告主动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爱民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