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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2025-16】完活不给工资,执行干警依法扣划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5-06-18 09:51:17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我们的工资这么快就执行回来了!”申请人李某、张某后激动地说道,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案情简介

李某、张某通过朋友介绍为刘某干瓦工和木工活,工期结束后,刘某未按约定给付工资,故二人分别向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刘某返还李某、张某劳务费。但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二人分别向爱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为同一人,为便于执行,执行局决定统一办理。执行干警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依法冻结了刘某名下的网络资金、银行卡。但刘某以其生活困难为由,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刘某有工资,但不足额,执行干警依法扣划刘某工资至申请人李某、张某账户。同时,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地向刘某讲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随后刘某立即与其亲属联系,其亲属为其缴纳了不足额部分,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法条链接:

法院执行扣划是指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通过法定程序,强制将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账户内的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的行为。这是一种典型的具有强制性的划拨,是法院实现申请执行人权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的重要执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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