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坚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推出“执行110”工作机制以来,做到随时接警、出警,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持续彰显执行威慑力。
冒雨出警,雷霆亮剑
顾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张某,但张某拒不到法院,以人在外地为由逃避执行。2025年7月29日晚17时,顾某向法院提供张某行踪,张某每日早7点从某宾馆出发散步,早8点前回到宾馆。爱民法院“执行110”专班立即安排快执团队布控。7月30日早7时,组织4名干警蹲守在某宾馆附近。因当天大雨,张某7点未从某宾馆出发散步,执行干警冒雨蹲守,在大雨中等待1个多小时,早8时30分张某出现。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张某拒不承认自己身份,经顾某指认,张某最终承认自己身份,执行干警将张某传唤至法院。经查,张某存在巨额流水,且抗拒执行,本院依法对其罚款50000元并拘留15天。
闻令而动,火速出击
王某与牡丹江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牡丹江某公司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该公司没有向法院报告财产,亦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刘某均未接听电话。申请人王某提供刘某位置信息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找到刘某并将其带回法院。经查,刘某于2025年1月开始每月微信流水50000元至80000元左右,个别月份达到130000元。该款项没有通过公司账户,而是通过微信收入或转出。法院认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对刘某采取拘留措施。
下一步,爱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执行110”机制的高效威慑力,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