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宣判,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该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是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二名被害人均患轻度发育迟滞,面对性侵时缺少自我保护意识,性自我防卫能力弱。经深入了解,被害人的监护人对被害人的安全教育、性教育及情感需求方面存在欠缺,在日常生活中与二被害人交流较少,疏于监护,二被害人精神状态不佳、沉默寡言,不愿与人沟通。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姜冰冰、少年法庭庭长仇爽于2024年7月24日带二被害人来到心理咨询工作室,共同为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被害人掌握防校园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克服心理负担,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为融合家庭教育指导职能,两名法官向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对监护人进行了训诫,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被害人的父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加强对被害人的教育和指导,监护人签署了《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经过法官的努力,监护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怠于履行监护责任的严重后果,并承诺今后会认真反思自己在履行监护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改正。
下一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将以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用法律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用细心呵护未成年被害人,用爱心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