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日前,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不配合迁出的两处车库采取强制迁出措施并交付申请人。
2022年郑某与太某因保管合同纠纷诉至爱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太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郑某款项1000万元。2023年,原告郑某因被告太某一直未履行返还款项义务,向爱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太某,并向太某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申请人郑某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太某在某小区有两个车库和一套房屋的财产线索,经过执行干警调查核实发现车库和房屋确实在被执行人太某名下,执行干警经过司法拍卖程序将两个车库和一套房屋进行查封、评估、拍卖,流拍后由申请人郑某接收了房屋和车库,但被执行人不配合交付车库。虽然执行干警催告被执行人太某迁出车库、交付钥匙,但太某一直不配合迁出,遂爱民法院决定实施强制迁出。
2023年12月,为保证强迁行动顺利完成,执行干警对车库进行实地勘察,制定了强制迁出方案。执行干警在社区组织、公证处等多部门的见证下,强制将车库打开,与公证处一起详细的进行物品清点、录像取证等,有序的将整理的9大袋,50多个箱子的车库内物品转移申请人提供的地点并粘贴封条封存,车库顺利交付到申请人郑某手中。
下一步,爱民法院将继续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切切实实将司法为民落实到实处,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