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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后辱骂、殴打警察被数罪并罚

发布时间:2023-12-12 10:32:58


    近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袭警案进行了宣判。

    2022年8月的一个午后,被告人王明(化名)酒后驾驶轿车在牡丹江市爱民区与吴某驾驶的小型越野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当日下午14时许,办案交警在办理被告人王明涉嫌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使用酒精检测仪对王明进行检测,发现王明酒精含量超标,需要带其到医院做进一步抽血化验检查,王明拒不配合,交警将王明带到警车上,在前往医院途中,王明情绪激动一直辱骂并殴打交警,因无法有效控制被告人王明,交警王某开车至铁北派出所求助,后在铁北派出所民警配合下将王明控制住,将其带到医院抽血化验,王明在医院走廊及抽血室抽血期间,一直辱骂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并多次踢踹交警。经鉴定:交警于某头皮下血肿评定为轻微伤。法院以王明犯危险驾驶罪、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入刑后让人民警察执法更有底气,也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足。这条法律的修改是在公安的金色盾牌上增了一层保护罩,大力震慑不服从公安现场执法的人。本案被告人王明在醉酒后辱骂甚至殴打执法民警,造成三名交警不同程度受伤,没想到酒后的冲动竟然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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