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租赁了吕某经营的俱乐部部分场地,约定双方不合作时,随时退还押金,然而在王某不使用吕某的场地后要求其退还押金,吕某却一直未予退还。而后王某到爱民区法院起诉吕某,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吕某一次性返还王某押金5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虽然双方达成和解,但吕某却没有履行返还款项的义务,王某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吕某收到法院的文书之后主动联系了申请人王某,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偿还了5000元和案件受理费,履行了调解书规定的法律义务。同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说,因之前在爱民法院有其他的案件曾被拘传过,对爱民法院的“雷霆行动”是“心服口服”,因此这次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案件执行完毕,申请人对执行法官的工作效率十分认可满意。
申请人的每一次满意都是对法院执行工作最大的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会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集中攻坚,重点破难,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雷霆行动”的震慑一批又一批的被执行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