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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2023-4】深夜迅速集结抓捕 执行案款全部到账

发布时间:2023-03-21 10:59:01


  2019年5月,袁某与吕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袁某将毛坯房出租给吕某,吕某分期分批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2020年1月,袁某多次催要,吕某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交付房租义务,后二人解除了租赁合同。 

  2020年4月吕某返还房屋并擅自拆除了房屋装饰装修。袁某认为吕某拖延交付租金、私自拆除房屋装饰装修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故将吕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吕某给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装饰装修设施恢复费、鉴定费共计34000余元。 履行期限届满后,吕某未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冻结了被执行人吕某的网络资金账户和银行卡,同时限制了其高消费行为,纳入失信名单,在经过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卡内存款后,尚欠20000元未能偿还,被执行人再无其他的可供执行财产,于是本案终结执行。

   2023年3月,申请人袁某再次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线索,为了保证能及时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深夜迅速集结抓捕被执行人,当夜找到吕某后干警首先向其释法明理,但吕某仍拒不配合执行,于是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吕某押上囚车,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同时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面对严肃的执行干警和冰冷的手铐,被执行人认清了利害关系、意识到了错误,立刻给付了剩余欠款20000元。至此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袁某非常满意执行人员的工作成效,向爱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法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的判决是针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经过法定程序审理后依法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权威性,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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