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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车,还可以这样修?

发布时间:2022-10-27 15:57:46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不断的走进越来越多的家庭。人们驾驶汽车的时候也难免发生交通事故,日前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驾驶自家小汽车冲撞高速护栏,导致汽车受损的案件。

案情简介:

车主佟女士的车辆发生事故后送到4S店进行修理,由于损伤比较严重,修理工期较长,车主并未在场见证修理过程。修理完毕后,车主将车辆取回,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的左右前大灯外观不一致,并从4S店的工作人员处得知更换的车架总成是旧件,车主找到4S店沟通未果后起诉至法院,并申请对4S店为其更换的配件是否是旧件,是否是原厂件,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进行鉴定,经鉴定,车架总成确系旧件,左右前大灯虽是原厂件,但车辆的右前大灯未按原设计要求进行更换安装。最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认定4S店给车主更换旧件的行为存在欺诈,应按配件款三倍予以赔偿,车辆的右前大灯未按原设计要求更换安装,且4S店未提供该配件的合格证,故4S店应按配件原值进行赔付,法院判决4S店赔偿车主配件款及鉴定费合计62 830元。4S店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4S店赔付车主50 00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S店全称为汽车销售服务4S店,是一种集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企业。车主佟某将车辆送至4S店进行维修,4S店理应为其更换原厂全新的汽车配件,经鉴定,4S店为案涉车辆更换了旧件,存在欺诈行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按三倍予以赔偿。


法官说法

产品责任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应当注意保管以下有效证据:一、反映法律关系主体的证据,如购物票据、销售小票、网络购买记录、客服聊天记录等电子票据;二、反映质量问题存在的证据:如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外包装、照片、检验鉴定报告;三、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票据、现场勘验记录,另外还要注意尽可能保管留存好上述证据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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