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通过善意执行方式,圆满执结一起土地返还执行案件。
牡丹江某公司与王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王某某返还给牡丹江某公司案涉土地,将该土地恢复原状,并向该公司支付土地占有使用费700余元。牡丹江某公司于2019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王某某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其在该土地上投入巨大,牡丹江某公司曾许诺过要给其一笔补偿款,并要求该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180 000元,故王某某拒绝迁出,甚至以命相博,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本案于2019年12月23日终结执行。
2022年9月1日,本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于立案当日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于9月8日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强迁公告,同时多次与被执行人王某某进行沟通,对其释法析理,告知其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还可能面临罚款、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构成拒执罪,还将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为了使执行效果达到最好,执行人员多次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均未协商成功。爱民法院遂准备对被执行人王某某进行罚款和拘留。迫于法律的压力和执行法官推心置腹的交流,被执行人王某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双方也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某同意将土地返还给申请人牡丹江某公司,并支付近三年超期搬迁土地的占有使用费8000余元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牡丹江某公司也同意给付被执行人王某某50 000元的人道救济款。按照协议约定,2022年9月21日,执行人员与申请人、被执行人一同清点了地上附着物的物品种类与数量,双方在收回资产移交清单上进行了签字确认,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支付了相关款项。随着王某某搬离其承包的土地,这起困扰了法院三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执行完毕。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的同时,积极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温暖人心,力争将执行效果达到最大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让案件当事人感到满意,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