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医患矛盾两相争 二度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9-01 14:17:19
生病就医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顽疾均有了非常好的治疗手段和治疗效果。然而,虽然医疗水平越来越好了,但还是存在因医生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年仅53岁的患者张某某就是这样离开了人世。
基本案情
患者张某某总是咳嗽、发热、乏力,且日渐消瘦,于是张某某于2020年8月到医院就医,被诊断为继发性呼吸类疾病、Ⅱ型糖尿病等。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张某某的病情好转,于2020年9月出院回家。2021年8月,张某某因间断乏力、长期呼吸困难,咳嗽、咳痰再次来到医院就医。这次就医,张某某并没有顺利的走出医院。在治疗期间,张某某出现过短暂的意识丧失,平卧后意识恢复。两天后,张某某在去做CT检查的途中又突然出现意识丧失,呼吸暂停,颈动脉无波动,脉搏测不到,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的家属认为,在张某某第一次出现意识丧失时,医院方没有对此引起警觉,是医院方的失误导致张某某死亡。故张某某的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对张某某的死亡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法院秉承司法为民,排忧解难的司法理念,在开庭期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医院坚持称自己的治疗方案以及治疗过程没有问题,遂调解未成。双方均要求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在与双方当事人明确鉴定事项、确定鉴定资料和选取鉴定机构后,立即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给出了医方对张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的医疗行为与张某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院方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院考虑到以判决的方式结案,张某某的家属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拿到赔偿款,故法院极力促进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医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医院赔偿张某某家属医疗费、丧葬费等20余万元。至此,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目前,医疗水平确实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就要求医生也要与时俱进,除了掌握更多的医疗知识,还要更细心、仔细。众所周知,糖尿病患者容易有并发症,张某某在患有呼吸类疾病的同时,还患有糖尿病,医生更应该有所警觉,多做预判。如果医生在张某某第一次出现意识丧失时就引起注意,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可能张某某就不会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希望通过此案例,能够提示医生同志们,知识很重要,但是经验和警觉同样重要。医生在救治患者时不能存在任何一点疏忽大意,否则将会给患者的健康带来巨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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