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好“学习型法院”创建行动,进一步激发法院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举办了“学习型干警”评选活动。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刘凤羽同志被评为 全省法院“学习型干警”。
刘凤羽,女,198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一级法官。2010年8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爱民法院。历任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刘凤羽同志在工作中既注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又注重业务知识学习。每天都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掌握政治理论、了解国家大事,在不断地学习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实务方面,既从书本当中学习最前沿的法律知识,用全新的司法理念指导审判实践工作,又从实践当中学习和探索有效解决纠纷的多种方法。在不断学习、积累经验的过程当中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
自2010年12月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刘凤羽同志始终本着脚踏实地、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依法履职,勤勉敬业,办结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700余件。曾荣获牡丹江市妇联授予的“维权先进个人”,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市法院“优秀法官” “调解能手” “全市审判业务专家”,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今后,爱民法院干警将以刘凤羽同志为榜样,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力学笃行最终融会贯通,不断充实政治理念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保障辖区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