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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情侣分手后,这“恋爱账”怎么厘清?

发布时间:2021-11-11 14:56:30


恋爱期间

两人甜甜蜜蜜

男女双方花钱都不分你我

可一旦感情搁浅

当初的付出怎么算清?

案情回顾

2019年4月,原告王大壮(化名)与被告陈美丽(化名)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恋爱期间,原告为被告购买皮草和金银首饰。8个月后,两人感情升温,决定共同居住,双方举行了小的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原告搬到被告处生活,对被告居住的房屋进行装修,并购买家电、家具等生活用品。

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最终,双方感情破裂,结束恋爱关系,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买的金银首饰费用、装修费用以及生活用品等费用,因与被告沟通未果,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

经审理认为,本案产生矛盾的关键在于,原告与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分手后财产问题如何分配成为争议焦点。

本案中,原告为被告购买的金银首饰和皮草发生在两人同居生活前,原告无证据证实财物系被告索取,故比照赠与关系处理,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三金及皮草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返还家具、家电的问题,原告出资装修及购买生活用品用于双方同居生活,故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现原、被告结束同居关系,综合考虑案涉家具、家电使用情况,双方根据现实情况进行分割,最终双方息诉服判。

法官提醒:

恋爱期间

有钱财往来在所难免

但未必每一段恋情都能走入婚姻的殿堂

与其分手后双方闹得不堪

不如在爱恋中保持理智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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