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联系不上
立案材料一再被退回
送达之路困难曲折
但再难也难不倒锲而不舍的法院人
案情回顾
2011年8月,被告尹某、侯某、许某三人雇佣原告宋某对爱民区某一建设工程进行施工,2013年11月施工结束后,被告只支付了原告部分劳务费,并未按照约定如期给付剩余劳务费,原告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被告尹某、侯某、许某三人诉至爱民区法院,请求支付拖欠工程款本金及2013年11月至今的延迟付款利息。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立案庭办案法官送达立案材料至被告户籍地址
但其中一名被告许某因不在收件地址又联系不上
只能退回
法官又联系原告提供了另一地址
仍未能送达,材料再次被退回
法官拨打被告许某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办案法官和书记员去了许某的户籍所在地均未获得被告线索
送达因此陷入了困境
办案法官并未放弃
通过与原告宋某、被告尹某、侯某沟通
法官联系到了一名曾与侯某工作的同事,其提供了一个新的地址
但几天后材料再次被退回
快递人员称找不到该地址,无法送达
眼看开庭时间在即,不能放弃任何一条可能的线索
法官和书记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再次前往送达地址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该地址,联系上了被告
至此,该案得以顺利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