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鼓舞士气、促进工作,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法院、优秀法庭和优秀法官的决定,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执行局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全省优秀法院
爱民区人民法院:始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审判质效,服务工作大局,深化改革创新,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推进“一体化”管理,各项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度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2019年被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2020年被中央文明办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被牡丹江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集体”。
爱民区法院执行局
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爱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现有干警13人,其中员额法官3人,辅助人员10人,全部为大学学历,年平均受理案件800件左右。爱民区法院执行局按照上级法院及本院党组的部署,研判疫情风险、创新执行方式,有序开展执行活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业务技能,锻造了一支具有深厚法律功底、高超司法技能的实干型、实战型、实用性优秀执行团队。在疫情期间,用好线上线下执行措施,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