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穆棱市东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刘静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11-08 09:16:21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穆棱市东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刘静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