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联合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烦心事。
案情回顾
原告与被告是姐弟关系,原、被告父母在世时承包2亩某村土地,父母去世后,该土地一直由被告(弟弟)耕种,后该土地被征收,该村发放原、被告父母土地补偿款约20万元,地上大棚、看护房、青苗等款项140余万元,合计160余万元,两笔款项均为被告领取,原告(姐姐)起诉被告(弟弟)要求分割以上款项。
被告辩称,土地征收补偿的大棚、看护房、青苗补偿款140余万是补偿其在土地上建设的大棚、看护房和耕种的青苗,不属于父母的遗产,且其父母生前一直都是在被告家生活,由被告赡养并安葬,故仅同意将父母土地补偿款20万进行分割。
案件审理中,为查清案件事实,本院多次到涉案土地所在村委会、牡丹江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等处调查。由于本案涉及家庭矛盾,原告起诉要求分割遗产也是因原、被告缺少沟通。综合考量,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更利于当事人之间亲情的维系。于是办案法官邀请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作为调解人,一起在本院的圆桌家事法庭对该案进行调解。
法官与村委会委员分别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出发,与原、被告进行沟通,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在充满家事氛围的圆桌法庭上重新沟通,都站在亲情无价的立场上各让一步,最终握手言和,案件妥善调解。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爱民区法院积极融入全区社会治理大局,延伸审判职能,注重法、理、情相融合,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使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平等自愿的原则下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切实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