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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租房因为押金较上劲,诉前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8-11 10:51:25


租房交付了押金

满心欢喜的粉刷墙壁

却发现房东未经允许进入房屋

民警也无法调解

看法官如何化解纠纷


2021年73日,原告李某在牡丹江市爱民区某小区口头约定租赁被告张某房屋一间,李某于当日付了200元押金,张某把钥匙交与李某。

7月5日,原告花费130元购买了粉刷涂料,给房屋进行粉刷,粉刷后,被告在没有征得原告同意情况下进入原告租赁的房屋内给电瓶车充电。原告发现后很生气,认为既然被告把房屋已经租给他,被告就不该未经过他允许进入该房屋内用电。被告认为自己还没有收取原告房租,有权进入自己屋内充电,而且充电就用了一度电,既然原告这么小气,表示就不想将房子租给原告。

原告认为既然被告不租了,应该把200元押金和粉刷墙的涂料款130元返还给他,但被告坚决不同意返还。原告遂报警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给原被告进行调解,被告情绪激动,将警察与原告轰出屋外,民警无法调解,故原告将此纠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按照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原则,案件被分流至诉调中心。诉调中心工作人员了解上述案情后,给被告打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年岁较大,无子女亲属,身体不好、腿脚不便,为给予被告方便,于是约原告到被告家中进行调解。

起初,被告对立情绪大,明确表示拒不退还,诉调中心工作人员从情理法多层面对被告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耐心调解,最终成功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日就把钱退给了原告,案件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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