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羽,女,198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8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历任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现任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刘凤羽始终工作标准高,自身严要求,勇挑重担,加班加点,常年工作在审判一线,她始终秉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办案理念,审理了多起较为疑难、复杂、敏感及群体性案件,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至2020年近三年共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663件,年均办案200余件,审结率达99.50%以上,调撤率达85%以上,在院里年终考核中一直名列前茅,具备了较强的司法审判能力。刘凤羽同志自2011年起连续多年被本院评为“优秀法官”、“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8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调解能手”;2020年被市中院授予“全市基层法院优秀法官”,并被评为“全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