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
要充分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尤其是涉及到孩子的教育问题时
是否可以请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呢
变更时都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起涉及变更抚养关系的真实案例
案情回顾
姚某(女)与赵某(男)原系夫妻关系
婚内育有一子一女
2015年,双方在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
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约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婚生子由男方抚养
双方均不需要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赵某在抚养婚生子期间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外出
不能在孩子身边照顾其学习生活
为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
让孩子有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
姚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将婚生子变更归其抚养
速裁法官通过沟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于变更抚养权一事没有争议,对于变更后的抚养费一事也已事先协商好,原告具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能力,且变更抚养权后,更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稳定以及满足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对原告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考虑到孩子的教育问题需要尽快解决,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2个小时为当事人办理了变更程序,双方当事人对于法院提供的如此高效的诉讼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法律延伸
父母离婚,
是否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哪些情形,
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何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呢?
(一)双方协商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材料(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提供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诉讼变更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关系,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是否变更的裁判。
变更抚养关系后,抚养费该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离异家庭而言,父母与子女间的法律关系并无变化。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管子女随哪一方生活,父母双方都有义务负担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