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暨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和优秀法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20〕80号)要求,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同意推荐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参评“全省优秀法院”,以及所属执行局参评“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公示期限为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单位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453-8909488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2020年12月21日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