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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榜!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0-11-23 15:26:45




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隆重表彰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和新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牡丹江爱民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爱民区法院2018年以来年均受案量2600余件,先后荣获“全市先进基层法院”“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国司法救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坚持党建引领,凝聚文明力量。始终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文明创建活动的各个环节。

践行司法为民,彰显司法文明。积极把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和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开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让一站式诉讼服务成为新常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有效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上下同心共建,文明壮志齐心。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特色文化活动;全面推进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累计开展212次,邀请社会各界3500余人走进法院;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和志愿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体志愿者深入11个社区31个卡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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