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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未果 肆意报复

  发布时间:2009-05-26 08:28:06


    被告人焦安伦与杜某相识五年,期间焦安伦始终在追求杜某,两人只恋爱六个月,杜某提出分手。之后杜某与吕某建立恋爱关系。焦安伦心里产生嫉妒并想拆散二人。于是用手机多次给杜某和吕某及其母亲发短信、打电话进行威胁恐吓,并在半个月时间里,先后采取剪断吕某的摩托车刹车油管、用玻璃瓶装上鞭炮药自制爆炸物放在吕某家的北窗上引爆、用矿泉水瓶装汽油放在杜某父母家门口燃烧等手段对其家人进行威胁滋扰。

    俗话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美好的爱情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不能因对方不回应自己的情感,而心生不满甚至威胁报复。当公安机关依法将焦安伦以涉嫌犯寻衅滋事罪逮捕时,焦安伦方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低下了悔恨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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