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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区法院安检工作日记

发布时间:2020-10-15 13:51:56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今天我的岗位在立案庭。而今天也是国庆假期过后上班的第二天,经过长达八天的休息,来立案大厅办业务的人络绎不绝,一直到十点仍然是非常忙碌。这时立案大厅来了一名女同志要做咨询,她身上背着一个非常大的手提包,这引起了我的注意,在我引导她进行测温、登记、扫描龙江健康码以后,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她的手提包通过X光机时,我通过图像清晰地看到她的包内有一把类似刀具的物品,于是我马上控制住她的手提包,立即向带班法警报告,并在同事的协助下,根据人、物相分离的原则再次对其手提包进行手动检查,打开手提包检查时,发现这是一把陶瓷刀,展开后长度达到十厘米以上。随即我们对这名女同志进行了询问,得知刀具是她削水果用的,并不知道陶瓷刀属于管制刀具,不了解法院安检规定,带班法警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并将刀具收缴。事后,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因为自己不懂法律规定,给法院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她表示下次来法院时不会再携带刀具,遵守法律规定。

其实除了陶瓷刀,还有很多不易被检查出来的物品,例如:胸针、隐藏型弹簧刀、不明液体等等,而这些也只是安检查出的危险物品中很小的一部分。这也就是为什么法院宁可背负“门难进”的锅,仍然要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我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用温暖、文明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帮助,要用严格、规范的安检标准为法院审判工作把好安全关,守护百姓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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