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在重庆偏僻山村的姑娘钟亚,高中一年级没有读完,就辍学回家务农了。2002年初,19岁的钟亚来到怀柔打工。因为不肯吃苦,时间不长,她换了好几个工作。眼看着手头的钱要花光了,遂产生了不劳而获的邪念,她把目标对准了出租车司机。
2003年3月1日18时许,钟亚在大街上遛弯儿,走到怀柔镇潘家园村委会西侧时,见一位“面的”司机在等活儿,就走过去说:“师傅,去会议中心”。司机拉着她到了怀柔会议中心,钟亚下车佯装去农行取了些钱,又回到车上:“去大地休闲港湾拉几个人,然后去密云。”
出租车到了大地休闲港湾,钟亚让司机停在一个胡同口,她下车装作进胡同找人。过了几分钟,她又从胡同走出来对司机说:“大哥,我借你的手机打个电话。”司机不假思索地把手机递给了她。钟亚拿着手机一边打电话一边走进了胡同。过了很久,仍不见她的身影,司机走进胡同,发现钟亚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时,司机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
连钟亚自己也没有料到,第一次行骗这么轻易就得手了。之后,她在怀柔大地休闲港湾南侧、三燕饭店、天鹅饭店、铁路宾馆等地,以类似的手法疯狂地进行诈骗活动。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她骗得各种型号手机16部。她把骗来的手机低价卖掉,并很快将赃款挥霍一空。
2003年4月2日17时许,在怀柔“小白羊”超市门口,钟亚将出租车司机徐某骗到了大地休闲港湾南口胡同内,当她又故伎重演时,被一连几天都在此等候的被骗司机牛某、张某当场抓获,并将她扭送到公安机关。钟亚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价格事物所评估,被她骗来的16部手机价值人民币1343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亚无视国法,多次骗取公民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对她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