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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区人民法院被重新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9-07-05 14:20:17


近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因在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委省政府重新命名为第十九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爱民区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密联系审判工作特点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通过文化引领,搭建法院特色文化平台,让法院文化与文明创建融为一体,推进文明建设,传承司法文明。着力提升干警、职工职业道德素养和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提供坚实道德支撑和强大精神动力,为促进“文明爱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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