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院文化 -> 法官文苑

群众利益无小事

  发布时间:2009-04-01 21:05:06



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刘敬春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审判工作主题演讲活动上演讲

    我是一名从事法院工作九年的司法警察,靠着对法院事业的执着追求,以及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

    由于工作需要我经常协助信访部门做好信访工作,先后四次受院党组的指派赴京接访,每次都能较好的完成任务,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以及“两奥”会后的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接访的日子里,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克服体弱多病带来的不便,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始终站在接待群众来访的第一线。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家庭担子也很重,上有老下有小,都需要照顾,但由于组织需要便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工作中,把家里的担子全部交给了妻子。接访期间女儿在电话里说:“爸爸,我快过生日了,你什么时候回来?”而我只能安慰自己的女儿说:“爸爸现在工作任务很艰巨,等我回去后再给你补过一个生日吧。 ”

    在工作中我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上访的群众,热情的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积极的为他们协调解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内涵。做为一名政法干警我时刻意识到肩负的重任,倾毕生之力,不辱使命。

    国旗在上,警察的一言一行,决不玷污金色的盾牌;宪法在上,警察的一思一念,决不触犯法律的尊严;人民在上,警察的一生一世,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这,就是我们,忠诚捍卫社会主义法制的司法警察的誓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