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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付洪义、陈长志与被告郑贵田、黑龙江省恒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09-14 09:33:53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星期二)下午十四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付洪义、陈长志与被告郑贵田、黑龙江省恒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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