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牡丹江市东安区凯沃电力水暖产品经销处与被告王建立、沈阳万兴达线缆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08-23 17:44:22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于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下午十五时零一分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牡丹江市东安区凯沃电力水暖产品经销处与被告王建立、沈阳万兴达线缆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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