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抵押,就能快速拿贷款,听起来诱人十足,但天下何来免费的午餐。
声称快速放款,贷款流程却格外繁琐,一份协议内藏多份合同。
放贷后立刻变脸,扣押车辆勒索借款人,借款人却为何敢怒不敢言?
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报道了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的一起“套路贷”刑事案件,为您掀开层层迷雾,揭开谜底真相。
2019年5月30日上午9点,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了一起涉恶势力重大案件,涉案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判处财产刑101万元。
案情回顾: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郑某先后在牡丹江市西安区纠集被告人刘某,在爱民区纠集被告人付某、杨某、黄某、张某、吴某、郑某、金某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以不需要质押车辆即可借款的名义,在约定的借款金额内扣除评估费、风险保证金、利息等各项费用后发放借款。之后,通过藏匿被害人车辆、篡改借款合同日期迫使被害人违约,进而要求被害人以约定的借款金额赎回车辆或将车辆转卖从中获利。以被告人郑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的“套路贷”诈骗犯罪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侦查,被告人郑某等人均被公安机关在牡丹江抓获。爱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郑某等人以“套路贷”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过全省统一集中公开宣判,有力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同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