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集中精力,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和有效运作,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开展思想教育,提升干警政治素养。近年来,爱民区法院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及文明知识教育。针对法院干警队伍政治素质的实际状况,始终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及不间断的政治学习,以主题实践的形式,先后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开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先后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认真查摆在纪律作风及审判、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确定位自身职能,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学习宋鱼水、金桂兰、陈燕萍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法院干警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开展规范文明用语、举办文明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全体干警受到了启发教育,不断增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意识。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判执行技能。注重岗位培训,在认真组织不同岗位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基础上,院党组还定期组织庭长、业务骨干为干警进行业务辅导,组织观看专家、学者的授课电教片,2015年以来,共开展3场次培训讲座,举办理论研讨3次,举办庭审观摩评比、裁判文书评比、微机技能考核、执行技能考核、司法礼仪培训等岗位练兵活动10余次,结合庭室人员的不同需求,确定了以战线为单位组织分业学习,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氛围,有效提高了业务素质;在提高自身素质方面,积极鼓励干警,经过干警的自身努力,爱民区法院现有新招录的2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2名干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时认真总结司法经验技巧,撰写发表调研文章50余篇。
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爱民区法院党组坚决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同时深入开展各项廉政教育活动,深入牡丹江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2次、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3次、进行初任法官廉政谈话6次、观看警示录相教育片10部、制作廉政提示和文明用语标牌30余个。从社会各界聘请特邀监督员10人,在各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10人,在人民法院网上设立了民意沟通信箱,公布了院长电子信箱及举报电话。建立了廉政监督卡,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各个环节接受当事人监督。
丰富文化生活,激发干警工作热情。为了丰富法院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干警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爱民区法院以法院文化建设为切入点,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建立了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每年在一些重要的节日都要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群众性活动,如举办“七•一”党建演讲比赛、清明节组织干警到北山革命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的天平杯篮球比赛,组织干警参加乒乓球、排球、演讲、拔河、跳绳比赛、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邀请心理学教授和司法礼仪教师做“心理减负”和司法礼仪辅导讲座,为干警进行心理疏导,减负调适;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组织他们到辖区重点企业、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等地参观学习。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创建活动,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充分提高,司法为民理念和水平全面提升。
开展公益活动,传递社会正能量。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中,爱民区法院成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发挥了共产党员在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了扶贫解困、志愿服务、普法宣传等活动。组织开展“促和谐,献爱心”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普法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农村”活动,先后与24户企业结对建立了法律服务关系,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对贫困群众进行救助,为社区做义工志愿服务10余次,积极参与各类募捐活动,累计捐款3万余元。组织青年干警利用双休日开展清理小广告、清理公共场所垃圾。利用重大节日,组织党员干部慰问困难当事人、帮助“留守儿童”实现心愿等活动。在公共场所大屏幕和公交车上曝光执行老赖人员名单,积极营造文明风尚,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2015年至2017年,爱民区法院连续三年在全市法院考评中位居前列,被评为“先进基层法院”,2015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6年被中共牡丹江市委员会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被市妇女联合会授予维权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有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8年有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并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教学技能竞赛中荣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