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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选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17 15:4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牡丹江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规定。爱民区司法局会同爱民区人民法院、爱民公安分局、新华公安分局,按照程序组织开展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取、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等环节,最终确定了下列78名人员为爱民区人民法院陪审员人选。

曹立莉(女) 底玲玲(女) 杜文利      尹晔华(女)

房  晶(女) 冯玉英(女) 高喜英(女) 吴宝英(女)

郝丽娟(女) 黄显花(女) 黄秀珍(女) 康春华(女)

李  冰(女) 李  佳      李增红(女) 李重阳(女)

梁雨冰(女) 林冬良      刘洪娟(女) 刘铁成

刘  玮(女) 刘媛媛(女) 罗  莹(女) 马  丽(女)

马新海       孟繁超      孟丽明(女) 牛海山

潘水华(女) 邱忠山      秦瑞平       沙石红(女)

盛慧娟(女) 宋爱莲(女) 孙红霞(女) 孙  艳(女)

孙艳红(女) 陶玉梅(女) 佟  敏(女) 王殿芹(女)

王海娟(女) 王金兰(女) 王  静(女) 王  琳(女)

王  梅(女) 王  微(女) 王晓丹(女) 肖  璐(女)

谢玉晓       刑月梅(女) 邢静艳(女) 徐丽华(女)

薛桂菊(女) 杨  磊       尹  杨(女) 张  静(女)张淑花(女) 张晓彤(女) 张彦红(女)张  宇    

张玉婷(女) 张志云(女) 赵连民      赵  颖(女)

郑  雪(女) 梁书光(女) 申海瑶(女) 田喜英(女)

刘  莹(女) 李颜宝       赵兴敏(女) 徐  磊(女)

刘淑芝(女) 赵春玲(女) 高守清      王一冰(女)

王禹婷(女) 魏海艳(女)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21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爱民区司法局、爱民区人民法院、爱民公安分局、新华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和反映。

    联系单位:爱民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5672148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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