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牡丹江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鹏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8-07-27 10:40:28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一八年八月一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牡丹江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鹏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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