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某欠原告徐某货款4500元,经原告多次索要一直未归还,原告起诉到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经调解李某同意一次性给付,但是原告仍然迟迟拿不到钱,无奈又向法院申请执行。
虽然只是4500元的标的额,但是对于生活困难的打工妹来说却很重要,爱民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深知这是她的血汗钱,立案后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但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据调查李某经营个体有收入来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无视国家法律,面对焦急等待的申请人,执行局长立即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依法拘传。
一大早面对突然出现的警车和执行人员,李某情绪有些激动,经过一番释法明理,李某情绪有所稳定,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但李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欺骗法院,拒绝偿还欠款。直到面对法院的拘留决定书和冰冷的手铐,李某才恍然悔悟,知道做人应该讲诚信,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求法院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请求法院给其家人打电话送钱过来,将欠款全部还清。
申请人打工妹徐某手握执行款,激动的说不出话,给执行人员深深鞠了一躬,以表达谢意。
案件虽小,凝聚着执行人员的辛勤付出,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爱民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一直坚持“执行无小事,事事记心间”的宗旨,全心全意为百姓做实事,有决心也有信心打赢这场“执行难”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