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侯佩忠与被告刘兴利、第三人牡丹江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8-05-25 15:17:10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下午十四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侯佩忠与被告刘兴利、第三人牡丹江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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