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于澄明与被告张凤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8-03-16 11:15:35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于澄明与被告张凤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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