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潘秀芳、郑传喜与被告高淑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12-15 15:52:20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一)下午十四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潘秀芳、郑传喜与被告高淑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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