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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郭海燕、闫青山与被告付国华、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11-24 15:26:52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下午十三时四十分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郭海燕、闫青山与被告付国华、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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