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爱民区人民法院执行警务局联合牡纺社区、祥伦社区警务大队等部门,经过周密部署、规范行动,果断出击,对牡丹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交出法院判决房屋实施强制交付。
案件申请人朱某与牡丹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双方争议较大,积怨较深,经一审、二审民事诉讼程序及行政诉讼程序,历时3年时间,法院判决确认牡丹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交付申请人共计六户房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的给付义务,申请人于2017年9月4日立案执行,本院于9月19日张贴强迁公告,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拒不交付房屋。10月17日上午执行警务局出动两台警车,警力20人、联合社区、公安等部门一并进入北山名苑小区进行强制交房。执行中,强制交付五户房屋,由于被执行人牡丹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中一户房屋卖给案外人并已装修,导致无法交付,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在11月9日前交付此房屋,否则法院强制执行。为了消除矛盾,和谐执行,我院在强制执行的前一天到被执行人单位,与被执行人单位法人进行沟通,并做了大量的工作,释法明理,在法律的震慑下,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认识到自己将动迁安置给动迁户的房屋,又卖给了案外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给社会和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意将卖出的房屋收回,另外给案外人调整新房源。2017年11月9日,被执行人将房屋交给了申请执行人,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目前,百日攻坚已进入决战阶段,爱民区法院按照省院、市中院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克服各种困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了社会诚信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