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董淑卿与被告高峰、韩月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9-08 17:08:08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零一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董淑卿与被告高峰、韩月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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