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牡丹江市宜世达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祝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9-08 17:07:44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牡丹江市宜世达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祝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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