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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作业安全勘忧,知法犯法自食恶果

发布时间:2008-11-14 09:32:13


    各行各业均有其各自的章程制度,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应该依法行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而本案的罪犯万某和胡某却知法犯法,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实在令人费解。

    万某和胡某分别是牡丹江市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的工人和厂长。万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曾多次违反禁止用明火的规定,冒险使用风焊枪烘烤喷料罐喷嘴,该公司实际经营者胡某明知万某违规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而从未履行监管职责加以制止。2007年6月13日2时许,万某再次使用风焊枪烘烤喷嘴时,引起火灾,造成该公司成品库被烧,直接经济损失141,613元。

    万某、胡某明知违章作业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却依然无视国法,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生产作业,引起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并均已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借此提醒人们,要加强安全保障意识,要依法依章作业。城市你、我、他,安全靠大家。解决一份隐患,我们就多了一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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