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新华路支行与被告孙洪波、曹修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6-23 15:58:54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下午十四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新华路支行与被告孙洪波、曹修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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