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执行警务局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有一起到期未履行的被执行人,在我辖区经营一家烧烤店,执行警务局干警接到举报后迅速出击,使一起执行积案顺利执结。
潘某某与彭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彭某某于2016年11月15日前偿还申请人潘某某借款2万元,余款2.5万元于2017年5月1日全部付清。然而,执行和解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彭某某就下落不明,躲避法院的执行,现被执行人彭某某经营一家烧烤店,有能力履行给付义务而拒不履行,经申请人举报并提供线索,爱民区法院执行警务局迅速组织警力,第一时间到被执行人经营处所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对他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所确定的义务,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送达拘留手续时,被执行人彭某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承认自己存在躲避执行的行为,主动偿还到期欠款2万元。
今年以来,爱民法院组建了执行警务局,深入推进了执行警务化改革,执行人员和法警联动配合,有力的震慑了被执行人,执行效率和效果得到了双提升,在申请人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基础上,多起执行积案得到了圆满解决,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