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收到市中院转发的省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后,党组书记、院长李刚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通知》精神进行了深刻解读和认真学习,并针对辖区具体情况制定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以文件的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纪检、区政法委相关部门转发了《通知》内容。
由李刚院长带队向相关部门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作了汇报并征求了意见及建议。爱民区委、区人大、区纪检、区政法委对此项工作分别作出了批示。其中,区委批示指出,“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制政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对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机关执法活动、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区人大、区政府要求区属行政部门全力配合法院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规范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切实有效的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李刚院长随即带队走访了驻区行政机关并就《通知》精神开展了广泛的司法宣传,释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