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注重执行效果,在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百日会战活动中,抓重点、讲成效,成功地执结了一起离婚后房屋纠纷案,维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此案中,当事人双方离婚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婚生子由原告抚养,婚后共同财产(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给付被告5.5万元房屋补偿费,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服判决,以补偿费过低,无法安置住房为由,要求申请人给付7万元后才倒出房屋。执行人员考虑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难处,为避免强制执行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不利影响,法院执行人员反复对被执行人进行思想引导,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倒出房屋并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离婚后房屋纠纷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