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房作勋与被告陈波、王光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12-09 17:07:48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十四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房作勋与被告陈波、王光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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