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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大厅频失窃 盗走手机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6-08-01 16:06:08


    洗浴大厅内多人手机接连被盗,苹果、三星价值昂贵,2016年2月18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将多次盗窃、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被告人朴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 000元。

    2015年9月14日,被告人朴某某在牡丹江市某洗浴大厅内,将被害人刘某的三星牌手机(价值1 800元)一部盗走。2015年10月18日,被告人朴某某在牡丹江市某洗浴大厅内,将被害人尹某某的苹果5S手机(价值1 600元)一部盗走。2015年10月18日,被告人朴某某在牡丹江市某洗浴大厅内,将被害人潘某某的苹果6plus手机(价值人民币3 800元)一部盗走。作案后,被盗手机被朴某某变卖,销赃得款被其挥霍。综上,被告人朴某某实施盗窃犯罪三起,价值7 200元。以上物品价值均经牡丹江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朴某某无视国法,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朴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且朴某某多次盗窃、流窜作案,且未返赃,应对其从重处罚;考虑朴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对其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温馨提示:市民在洗浴场所应注意保管贵重物品,尽量不携带手机、钱包等物品进入洗浴大厅,以免丢失、被盗。洗浴场所应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避免连续盗窃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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