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柯佳与被告牡丹江市祥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5-12 15:44:50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于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刘柯佳与被告牡丹江市祥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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