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龙、张井芝、李喜香、王思彤与被告李革、王振远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5-12 15:41:14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王龙、张井芝、李喜香、王思彤与被告李革、王振远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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